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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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4-09 14:27

  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简介  

  昌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内设综合科、劳动关系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绩效管理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仲裁科、保险科等7个职能科室,下辖就业服务局、劳动监察大队、人才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  

  二、工作职能  

  (一)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规划、政策;加强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宏观指导、综合指导;拟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协调指导全区人才劳务工作和办理事业单位职工流动调配及政策性安置,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 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的人选,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七)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人事申诉控告制度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科学管理;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考核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交流和服务工作;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推行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承办特殊需要人员选调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协调、组织全区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企事业单位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离退休政策,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参与区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工龄计算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负责办理企业工资福利及其他劳动报酬有关手续,指导企业搞好内部分配。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以及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负责管理全区职业培训、分析、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鉴定、竞赛等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城乡就业和劳动力资源开发,组织实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劳务输出工作;负责管理进城务工农民和外来劳动力。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及农村社会保险工作,建立和完善以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系。 

  (十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负责人 赵明新

  四、办公地点  

  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五、办公电话  

  0432-62755063

  六、办公时间

  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