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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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15 14:27

  昌邑区民政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简介 

  昌邑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序列的综合性职能部门,负责全区民政事务管理,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着力做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管理、儿童福利、社会团体管理、区划地名、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各项工作。 

  分为行政综合科、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社会福利和慈善促进科(行业安全监管办公室)、基层政权建设科4个内设机构。下设社会救助事业中心、社区服务管理中心、婚姻登记处3个事业单位,慈善总会1个社会团体。 

  二、工作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长短期规划,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本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审批、管理与资金的发放工作,临时救助审批与管理工作,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管理及发放工作。 

  (三)主管社区的划分、调整、设施管理和资金筹集;指导组织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 

  (四)主管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和届中管理工作,两委干部的培训及社区建设,发展社区服务业。 

  (五)负责新办、变更的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批及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和年检工作;负责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行政区划、勘界和界桩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地名工作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全国地名工作规划;审核、承办本辖区地名命名、更名,推行地名标准化、规范化;设置地名标志,管理地名档案等工作。 

  (七)负责婚姻登记、殡葬、残疾人社会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福利企业等社会事务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等儿童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管理和指导工作。 

  (十)监督指导慈善总会履行工作,负责对慈善总会财务的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负责募捐、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及企业捐助,开展各类救助活动。 

  (十一)负责全区民政事务的日常管理,基层单位民政事业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民政干部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三、负责人 魏巍

  四、办公地点 

  昌邑区民政局: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吉林市昌邑区通潭西区东门

  社区服务管理中心: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婚姻登记处:吉林市昌邑区通潭西区东门 

  五、办公电话 

  行政综合科:0432-62755102 

  社会事务科:0432-62755163 

  社会福利和慈善促进科:0432-62755147 

  基层政权建设科:0432-62755163 

  社会救助事业中心:0432-62755169 

  社区服务管理中心:0432-62550364 

  婚姻登记处:0432-62550946

  六、办公时间

  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