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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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19-04-11 14:26

  昌邑区农业农村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简介

  吉林市昌邑区农业农村局是昌邑区政府管理全区农业水利工作的职能部门。局内设党政综合科、农村社会事务科、水利科、农业综合经管科4个内设机构。  

  二、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机、水利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农业、农机、水利、水产及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农业和水产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及促进农业蔬菜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建设;提出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性建议,监督检查涉农法律、法规的实施。  

  (三)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工作;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健全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及耕地承包管理和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研究拟订实施乡镇经济突破战略和小城镇建设的工作方案,承担区域经济发展、小城镇建设的调查研究和情况综合,组织开展经济升位活动,组织指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  

  (五)制定全区农业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协调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及试验和示范,指导全区农业、水利、水产、农经干部培训及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全区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及时通报全区农业工作动态。  

  (六)负责全区生产及流入的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和质量监测及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和管理工作。  

  (七)指导所属企业改革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负责监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承担所属单位人事劳资、安全生产等工作。  

  (八)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河道堤防管理,渔政监督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负责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农业保险、农民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村财务管理,农村财务信息的管理, 农村财务公开,全区农经岗位培训,农村土地纠纷的仲裁及信访管理,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和签证,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农村财务审计,农民负担专项审计, 国家针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国家惠农政策涉及的资金、物资发放使用情况审计的请示、查处工作,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村收益分配等工作。  

  (十)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维护水利秩序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监督。负责小(一)型水库的直管工作和库区移民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全区河长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区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负责调度和监督全区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指导下级河长制办公室开展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河湖治理与保护其他事项。 

  (十三)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农田整治项目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五)承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全区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全区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注重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与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水利局负责农业植物疫情监测防控和水生动物植物疫病防控。区林业和畜牧业管理局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人 曾范江

  四、办公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105号  

  五、办公电话  

  党政综合科:0432-62755056

  六、办公时间

  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